少 林 戒 約
一、 習此技術者,以強健體魄為旨要,宜朝夕從事,不可隨意作輟。
二、 宜深體佛門悲憫之懷,縱于技術精嫻只可備以自衛,切戒呈血之私,有好勇斗狠之舉,犯者與違反請規同罪。
三、 平時對待尊長,宜敬謹將事,勿得有違抗及傲慢之行為。
四、 對待儕輩須和順溫良,誠信勿欺,不得持強凌弱任意妄為。
五、 于挈錫游行之時,如與俗家相遇,宜以忍辱救世為主旨,不可輕顯技術。
六、 凡屬少林師法,不可逞慣相較,但偶爾遭遇,未知來歷,順先以左手作掌,上與眉齊,如系同派,順以右掌,照式答之,則彼此相知,當互為援助以示同道之誼。
七、 飲酒食肉,為佛門之大戒,宜敬謹遵守,不可違反,蓋以酒能奪志,肉可昏神也。
八、 女色男風,犯之必遭天譴,亦為佛門之所難容,凡吾禪宗弟子,宜乘為炯戒勿忽。
九、 凡俗家弟子,不可輕以技術相援,以免貽害于世,違佛氏之本旨,如深知其人,性情純良,而又不強悍暴狠之行習者,始可一傳衣缽,但飲酒淫欲之戒,順使其人誓為謹守,勿得以一時之興會而遽信其平生,此吾宗這第一要義,幸勿輕視之也。
十、 戒恃強爭勝之心,及貪得自夸之習,世之以此自喪其身,而兼流毒于人者,不知凡幾蓋以技擊之于人,其關系至為謹要,或炫技于一時,或務得于富室,因之生意外之波瀾為禪門之販類,貽羞當世,取傾禍找傾,昱豈先師創立此術之意也乎,凡在后學,宜切記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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